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新时代提高领导决策效能研究

来源:领导科学论坛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7-1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决策是人们在政治、经济、技术和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而领导决策则是领导干部在领导和管理过程中,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或目的、解决特定的事项和问题而形成的某种方

决策是人们在政治、经济、技术和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而领导决策则是领导干部在领导和管理过程中,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或目的、解决特定的事项和问题而形成的某种方案或作出的某项决定。领导决策以实现目标为宗旨,以实际行动为取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对领导干部来说,决策权是其行使公权力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实践表明,正确的决策是领导干部遵循科学、尊重民意和遵守法律的重要活动,是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的核心体现,也是领导干部敢担当、勇作为的具体体现。

决策水平是衡量领导水平、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决策正确是最大的成功、最大的政绩,决策错误是最大的失败、最大的败绩。从一定程度上说,决策正确就会加快改革进程,推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赢得群众信赖;反之,决策错误的结果就会使改革进程和发展过程困难重重,步履维艰,不仅会增加成本,而且还可能会造成劳民伤财,削弱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但长期以来,决策尊重客观规律不够,听取群众意见不充分,乱决策、违法决策、专断决策、拍脑袋决策、久拖不决策等问题依然存在,或者决策后遇到反对就匆匆下马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必须坚决克服和纠正。

当前,我国已进入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改革全面深化推进,开放全方位实施,经济发展向高质量迈进,社会治理逐渐步入正轨。面对前进道路上的机遇和挑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改革和完善决策体制机制方面的重要论述,大力推进领导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切实提高领导决策质量和水平。

一、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正确的决策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做决策是一种领导行为,更是一种政治行为,是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分析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能力的集中体现。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正确决策的根本遵循和应有之义,是现代社会进步的重大变革和实践活动。在当今国家法律法规日趋健全完善、信息时代加速推进、社会需求多元多变的大背景下,决策的合法性必须建立在科学化的基础之上,决策科学化的基本前提是最大限度地实现民主化。只有坚持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三者有机统一、相互兼顾,才能作出科学、正确的决策。所以,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处理好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关系。科学化是领导决策的根本所在,是领导决策遵循的首要原则,是正确决策的重中之重,但民主化依然非常重要,民主化是领导决策的生命力所在,是决策能否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没有决策的民主化,就不可能有决策的科学化,而决策的科学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的民主化,只有最大限度在尊重民意基础上作出的决策,才可能是实现科学化的决策。所以,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既不能片面强调科学化而忽略了民主化,更不能以科学化取代了民主化,只有在立足实际、科学分析基础上,广泛听取民声、充分尊重民意、高度重视民求的决策,才可能是科学、正确、有效的决策。

(二)处理好决策合法化与民主化的关系。合法化是领导决策的基本遵循,是我们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根本要求。如果决策程序不合规、决策结果不合法,再好的决策也会违背依法治国要求,更无法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样的决策就是违法决策、无效决策。法律法规是民意的体现,是管理国家、治理社会的重要手段。但在具体决策过程中,法律法规不能取代民意。没有民主化的决策程序和不尊重民意的决策结果,任何所谓合法化的决策,都无法说服广大民众,更难以赢得社会公众的广泛支持。因此,决策的合法化必须建立在最广泛的民意基础之上,否则就是借法律法规之威、行胁迫民意之实,这样的决策势必会难以贯彻落实,也必然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在最大民意基础上,扩大民主范围,提高民主质量,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寻求“最大公约数”;必须把实事求是贯穿于决策过程的始终,做到决策的内容尊重客观规律、符合客观实际、兼顾公平与效率,决策的结果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

文章来源:《领导科学论坛》 网址: http://www.ldkxzzs.cn/qikandaodu/2020/0713/375.html



上一篇:新时代领导科学要关注的六个问题
下一篇:维吾尔族史诗《福乐智慧》的领导学思想探析—

领导科学论坛投稿 | 领导科学论坛编辑部| 领导科学论坛版面费 | 领导科学论坛论文发表 | 领导科学论坛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领导科学论坛》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